打破對職業教育根深蒂固的偏見
■劉洪波
人社部發出通知,要求事業單位招聘不得就畢業院校、國外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限制。這個要求,目的在于保障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從更大方面看,這是破除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
十八大以來,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各個層面都在發生深刻變化,那就是回歸主業或回歸本原。事情應該是什么樣子,就要回到什么樣子;單位或崗位原本是為著什么而存在,就要為著什么而存在?!罢厩逶?,守正創新”,或者“牢記初心”,無非如此。
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有區別,但同等重要。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回歸本位,這是近年已經發生的事實。讓職業教育畢業生與普通教育畢業生能夠平等就業,則是使兩種教育能夠真正回到本位的一種保證,否則,對職業教育的矮化,對職業教育畢業生的貶低,就無法扭轉。
“唯名校、唯學歷”,一段時間勢成痼疾,不僅是職業教育畢業生受其害,也不只是招聘崗位有其弊。它是一種偏頗的用人觀,使所有參與崗位競爭的人按照學習經歷排列成等級,將學習經歷搞成了一種“出身”。它是一種偏頗的評價權,使招聘、選拔、薪酬、評獎等等變成了“排排坐”。
社會對人才有各種需求,需要千差萬別的能力去匹配。專業有對口不對口,讓一個醫生去燒電焊,這是不匹配;讓一個電焊工去當醫生,也是不匹配。醫生有不同層級,電焊工也有不同層級,但我們不能說醫生與電焊工有什么等級之差。
一些崗位適合普通教育畢業生,一些崗位適合職業教育畢業生,還有的崗位對畢業生接受的是普通教育還是職業教育沒有區別。選擇誰上崗,依據應是崗位需要,你需要的是某種能力,而不是某個招牌。
認為職業教育低于普通教育,偏見不可謂不深、不可謂不普遍,但偏見需要破除而非順應。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準確理解是因材施教之別,而不是具有等級差別。兩者如果說有共同的評判標準,那就是品德與能力。品德的標準是一致的,但能力的標準是多元的。讓所有的能力都能找到合適的崗位,就是人盡其才。